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破产债权申报期限过了债权人应当怎么办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过了债权人应当怎么办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过了债权人应当及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可以通过破产清算分配的方式偿还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