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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如何协商

来源:华佗小知识

工伤赔偿协商需注意:包括多项赔偿项目,可高于法定标准,但不得低于;未缴纳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协商应真实,不得欺诈胁迫;还有其他事项需注意。

法律分析

协商支付工伤赔偿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协商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交通食宿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可以协商高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不得协商低于其规定的标准支付;

3、与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发布协商,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只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

4、协商工伤赔偿应当出于真实意思表示,不得通过欺诈、胁迫等方法使得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赔偿协议;

5、其他。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协商的关键策略和技巧

工伤赔偿协商的关键策略和技巧是确保受伤员工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和补偿。首先,双方应保持积极沟通,以平等和互信的态度进行协商。其次,要了解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协商过程符合法律要求。同时,要收集和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文件,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在协商中,双方应该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可以考虑灵活的赔偿方式,如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此外,可以寻求第三方的调解或仲裁,以解决争议。最后,在协商达成协议后,要确保协议的具体执行,包括支付赔偿款项和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康复支持。通过以上策略和技巧,工伤赔偿协商可以更加顺利和公正地进行,保护受伤员工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协商支付工伤赔偿时,需注意以下事项:1、包括各项赔偿项目,如医疗费、康复费等;2、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法定规定;3、与用人单位协商,未缴纳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4、协商需真实、无欺诈行为;5、工伤赔偿协商需注重策略和技巧,保障受伤员工权益。双方应积极沟通、了解法律法规、准备充分证据、寻求共赢解决方案、考虑第三方调解或仲裁,并确保协议的具体执行。通过这些策略和技巧,工伤赔偿协商可更顺利、公正地保护受伤员工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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