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所有涉及工程费用变更的都需要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确认和盖章。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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