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保证在三个月之内开工,还有一种情况可以达六个月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 建设单位(发包人)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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