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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吸毒还会被追究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吸毒属于违反治安管管理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从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没有被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因此,如果是六个月以前吸毒,则不再处罚;但如果吸毒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机关发现后,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精神药品的。法律依据: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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