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的,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从家庭财产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加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
一、夫妻一方死亡遗产如何继承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首先确定遗产范围。应当先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
对于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一般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财产分配有一方去世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作为去世方的遗产进行分配。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民法典配偶死亡财产怎么样分配
夫妻双方中一方死亡时,二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由另一方取得,另一半属于死亡一方的遗产,优先按照死亡一方生前所立的遗嘱办理继承,若生前未立遗嘱的,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有关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即处于第一顺位继承的有配偶,父母,子女,此时死亡一方的遗产由上述法定继承人平均分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