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孩子给别人收养并不是犯罪的行为,如果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是属于违反收养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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