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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跑黑车如何处罚?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私家车跑黑车,由相关机构机构责令停止经营并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1、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2、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

3、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4、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

5、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四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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