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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已递交开庭可以不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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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已递交开庭可以不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告人向提交答辩状后,开庭时如果委托了代理人的,可以不出庭,除了离婚等必须出庭的案件外,如果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答辩期限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从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有向提交答辩状的权利。

答辩状是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中陈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作出承认或否认的陈述及理由。如果在15日内未能提交答辩,也可以在参加开庭的时候当庭答辩。如果你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内,将证据的复印件一并提交法庭。证据的原件则待正式开庭时带到法庭质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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