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然可以退回来,收据丢失并不影响事实的存在,你所要做的只是证明是你自己领回了钱,如果不给退,你到工商局举报时可以以其未开班履行合同为由要求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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