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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赃与减刑的关系如何?

来源:华佗小知识

诈骗罪退赃可减刑,按照诈骗金额判刑年限确定,例如三至五年,并处罚金。最高人民规定,退赃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考虑犯罪性质、退赃数额及主动程度等。

法律分析

一、诈骗罪退赃可减刑多少

1、诈骗犯被抓后,把赃款全都退给受害人,认罪态度较好。按照诈骗金额多少的被判有期徒刑的年段,可以考虑在低年段判刑。

2、例如:诈骗金额巨大的,可以考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那么对这个诈骗犯可能考虑判有期徒刑3年到5年内,并处罚金。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的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中第对退赃的减刑有明确的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拓展延伸

退赃对减刑是否具有决定性影响?

退赃对减刑是否具有决定性影响一直是法律界和学术界争议的焦点。退赃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犯罪行为后,主动归还或赔偿其非法所得的行为。减刑则是指根据被告人的表现、犯罪情节等因素,在判决量刑时减轻原判刑期的行为。退赃和减刑之间的关系复杂而多变。一方面,退赃可以被视为被告人对犯罪行为的悔过表现,可能被作为减轻刑罚的依据。另一方面,退赃并不是减刑的必要条件,在决定减刑时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此,退赃并不能单独决定减刑的结果,但它可以作为被告人争取减刑的有利因素之一。最终,退赃对减刑的影响程度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和的裁量权。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规定,对于退赃、退赔行为,可以考虑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退赃是被告人对犯罪行为的悔过表现,虽然不能单独决定减刑结果,但可以作为被告人争取减刑的有利因素之一。具体减刑幅度取决于案件情况和裁量权。因此,对于诈骗犯退赃情况,可以在低年段判刑,并处罚金,以期对损害结果进行一定程度的弥补。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令第95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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