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永远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否则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年限而发生转变。我国民法典取消了婚前财产因婚姻的存续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体现了婚前财产恒定原则。因此婚财产不会转变为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