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党费的账户需要单独设置,要么现金存银行,要设立单独的党费户,不能与行政账户混用。
法律依据:《关于中国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党费应当以或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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