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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和立案有区别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立案跟受案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受案即受理案件,接受原告的审理需求;

2、主体不同:立案的处理机关是、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受案的处理机关是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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