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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给女方彩礼钱应该怎么退

来源:华佗小知识

女方主张退婚的,彩礼等以结婚为目的赠与财产,因为即将成立婚姻关系而索取的财物在女方退婚时都应当依法退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尚未登记结婚的,男方可主张返还彩礼。

一、离婚嫁妆和彩礼属于谁的财产

离婚符合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的,一般不支持离婚返还彩礼。

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从法律关系来说,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应当视为女方家庭对即将出嫁的女儿,为帮助其婚后生活而赠与的财物,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应视作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家庭赠与的,则应理解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法律如何认定彩礼

彩礼性质认定的考量因素:

(一)该地是否有给付彩礼的习俗。有给付彩礼的习俗,是认定彩礼的前提。

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财物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的风俗习惯。如果一方按当地风俗给付另一方的财物,一般应当认定为按习俗给付彩礼。

(二)给付时的目的是否为缔结婚姻。社会生活中,男方婚前给付女方财物的情形比较普遍,但就其给付财物的直接目的而言,则大有不同。如果男方给付财物时的直接目的与婚姻无关,则不应认定为彩礼。

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则不能主张返还。双方在恋爱期间,为结婚创造条件,因订婚约而赠送财物,由于婚约解除或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

三、没结婚就登记分手需要返还彩礼吗

登记了还没办婚礼就分手了不是必须要返还彩礼。法律规定,如果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或者是双方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后,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应将彩礼退还给男方。如果夫妻间没有上述情形发生,则女方无需返还彩礼,彩礼在离婚后依法归女方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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