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成立条件:
1、客观要件。必须有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2、主观要件。债务人的恶意;受益人的恶意;转得恶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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