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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有什么区别?

来源:华佗小知识

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意思:

1、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的合同。

一、签的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不是违法的

不是违法的,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二、合同的效力有几种

合同的效力有:

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

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

3、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

4、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三、合同无效了可以解除吗?

无效合同不存在解除。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的合同。因为合同一旦被认定为是无效合同,其效力就是自始无效。因此也不存在需要解除该合同的程序。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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