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二个月,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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