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诉讼被告方是谁?

交通事故诉讼被告方是谁?

来源:华佗小知识

对于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可能的被告主要是:

1、机动车驾驶员;

2、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

3、承保机动车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

4、机动车的挂靠单位;

5、因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的,可以列提供试乘服务者为被告。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