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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房产证,但我哥哥是否有继承权?

来源:华佗小知识

房产证上所载明的房屋所有人是当事人,其兄长是否有继承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确定:若该房屋系父母所有且已经过户,则视为赠与,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在继承父母遗产时,该房屋不应用于遗产分割。但当事人死后,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其哥哥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可以享有继承权的。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上所载明的房屋所有人是当事人,其兄长是否有继承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确定:若该房屋系父母所有且已经过户,则视为赠与,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在继承父母遗产时,该房屋不应用于遗产分割。但当事人死后,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其哥哥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可以享有继承权的。

拓展延伸

房产证上的兄长有继承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产证上的兄长并不一定具有继承权。房产证上的兄长是指在房产证上被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兄长,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因此,只有当兄长是配偶、子女或父母时,他才有资格继承房产。所以,房产证上的兄长并不一定具有继承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结语

房产证上所载明的房屋所有人是当事人,其兄长是否有继承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确定:若该房屋系父母所有且已经过户,则视为赠与,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在继承父母遗产时,该房屋不应用于遗产分割。但当事人死后,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其哥哥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可以享有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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