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但需先由受害者垫付。在理赔过程中,费用可与其他赔偿费用一同按责任比例分摊。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由异议方支付费用。受害者可先支付费用,后续通过追偿方式获取赔偿。
法律分析
不同鉴定机构,费用不同。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机关申请伤残评定。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网友提问: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
律师回答:
1、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那么鉴定费用是由对方出的,不过先要由您垫付,在调节或起诉时再一并向对方主张;
2、如果不是对方全责,也一样是由您垫付的,在主张赔偿时,和其他需要赔偿的费用一起,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分摊。看是谁对第一次的伤残鉴定有异议,由有异议的一方出资,若是受伤者本人的话则可以先出资,在后续理赔的时候把这笔款计入理赔金内。
这些的前提是要自己支付了后,在鉴定做出后当事人可以向对方追偿。
拓展延伸
伤残鉴定费用的支付责任和相关争议
伤残鉴定费用的支付责任和相关争议涉及到法律、医疗和保险等多个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伤残鉴定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或其保险公司承担。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支付责任可能存在争议。例如,保险公司可能会对伤残鉴定费用的合理性提出异议,或者事故责任方可能拒绝承担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受伤方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可能需要向提起诉讼或进行调解。综上所述,伤残鉴定费用的支付责任和相关争议需要综合考虑法律、医疗和保险等多个因素,以确保受伤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费用应由事故责任方或其保险公司承担。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支付责任的争议。受伤方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可能需要向提起诉讼或进行调解。确保受伤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