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隐名代理的形式有:
1、代理人实际得到被代理人的授权、有代理权,但不披露代理关系,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
2、代理人表明自己的代理人身份,不明示被代理人的名义,但明示为其利益进行代理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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