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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在原登记机关办理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可以的,协议离婚可以去登记地或者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分析

可以的,协议离婚可以去登记地或者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三章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必须在原登记机关吗

离婚登记不是必须在原登记机关。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到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诉讼离婚:原告到被告住所地起诉即可。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分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申请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能在原登记地办理吗

可以的,协议离婚可以去登记地或者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三章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三章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该内容由 张孜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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