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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体房屋产权的产权归属如何界定

来源:华佗小知识

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归属的界定是归属于集体,个人不具有独立产权。单位集体房屋在集体土地上修建,不属于私产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居住者对房屋不具有完全独立产权。

一、农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有什么不同

土地使用权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而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两者的区别在于:

1、产权性质不同。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

2、所有权主体不同。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而对于土地使用证凡是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界线,不论是以村的名义还是以组的名义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

3、证件作用不同。房产证主要在房屋登记事务范畴中发挥作用,并且主要是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国家保护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人有使用和收益等权益。

二、安置房房产证还有多长时间可以过户

1、安置房买卖后,只要拿到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目前的政策对安置房没有过户限制,因为安置房属于拆迁补偿范畴的房屋而不是福利房。2、集体土地一般都属于单位性质的,这种土地上的房产一般产权都是单位的。不能自由交易就是说没有完全产权,肯定没有产权证。如果有产权证,一样可以自由交易。3、只要是产权房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产权人可自由处置。4、安置房一般不可能是集体土地,都是出让地或者是划拨地(划拨地的情况很少)。现在的拆迁都是政府行为,安置房的来源一般都是开发商,集体土地的情况很少。5、居住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和过户的,但注意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去哪里办理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地点是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理即可,同时应携带好办理证件时需要的材料。房屋土地使用证与房屋产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证是业主合法使用土地的证明,而房屋产权证是业主对房屋的所有权的证明。当然,自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两证合一,为《不动产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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