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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扣押、冻结的与本案无关的财物,已列入清单的,应如何处理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对于扣押、冻结的与本案无关的财物, 已列入清单的,人民应当通知扣押、冻结机关依法处理。

被告人被判处财产刑的,人民应当通知扣押、冻结机关将拟返还被告人的财物移交人民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四百四十九条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与本案无关但已列入清单的,应当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依法处理。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属于被告人合法所有的,应当在赔偿被害人损失、执行财产刑后及时返还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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