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成年儿童不能单户,不能当户主。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任。申请由户内其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常住人口担任户主的,应当经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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