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无数量,符合条件即可。
3.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入院记录、医嘱单(包含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
社会保险是什么?
1.社会保险计划由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2.在中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3.2018年9月18日,政治局常委,总理李克强在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各地一律保持现有社保不变。
4.2020年1月1日起,在内地()就业、居住和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将拥有社保卡,与内地()居民一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5.2020年2月18日,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