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父母资助买房,离婚可要回嘛

父母资助买房,离婚可要回嘛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分以下情况: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为子女购房,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房产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二、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首付或尾款)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屋却登记在对方名下,或者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地,即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一定必然平均分配,也是要由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