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开庭前需要去司法所开证明是为了说明被告人具备缓刑的社会矫正条件,但这不代表一定具备缓刑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二)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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