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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诈骗取保候审最佳时间是什么阶段?

来源:华佗小知识

取保候审最佳时间是在拘留的期间,当然之后的任何一个诉讼环节都可申请取保候审,但难度相对增大。

取保候审作为司法机关在案件审理时的一种强制措施和手段,当事人应当严格依据实际造成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取保的办理,一般还需要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提交相关材料来由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的规定,、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因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体采取多长的期限缺乏明确的规定,检察、都规定在各自环节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期限重新计算,那么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最长可能有36个月的取保候审。而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环节的期限一般都不得超过一个半月,3个阶段之和也才4个半月,确定12个月取保候审期限明显过长。

取保候审期限过长,不利于机关提高办案效率,容易产生候而不审的现象,也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造成沉重的心理负担。机关长时间不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常出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为案件已经结案而离开居住地的现象。

一、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二者比较

(一)适用条件

取保候审: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监视居住:

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二)是否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它申请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律师;但监视居住不可申请,需要由机关、或决定。当然,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最后还是由公检法三机关之一选择决定适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选择适用保证人保或者保证金保以及适用保证金的数额等。然后由机关或者机关负责执行。

(三)执行地点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

而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或者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24小时内通知家属。

(四)应遵守的规定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⑤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改变的,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公检法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①不得进入特定场所;

②不得与特定人接触或者通信;③不得从事特定活动;

④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而执行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则:

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⑤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⑥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五)违反规定的后果

已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对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并视情形而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的期间一般是12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

对于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方可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监视居住期间一般是6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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