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尚未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高温费属于工资做出明确的具体的规定。但从现有的部文件开,高温费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拖欠高温费,劳动者可以到用工单位所在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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