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后可撤诉,但需满足条件。撤诉申请需在宣判前提出,自愿且不侵犯他益。撤诉后不再审判,案件终结。离婚案例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起诉将不被受理。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在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民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的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人民不会再受理。
拓展延伸
口头撤诉申请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口头撤诉申请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根据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口头撤诉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自愿撤诉;2.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当地的规定。在程序方面,通常需要当事人向书面提出口头撤诉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会审查申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如果符合条件,可能会受理并作出相关决定。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和法庭,并遵守法庭的指示。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情况,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当地法律和规定进行。建议当事人在撤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宣判前向提出撤诉要求,但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撤诉申请必须由当事人本人、法定代理人或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出,并且必须是自愿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规避法律。撤诉申请需在宣判前提出,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审判权将不再行使,诉讼终结。口头撤诉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司法管辖区而异,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