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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体检自费是不是违反劳动法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入职体检自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检查费用: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岗位或工种、接触时间;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相关资料。

入职必须缴纳社保的时间如下:

1、员工入职后,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2、公司试用期或者一个月内不买保险,这样做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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