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党的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责任。
法律依据:
《中国党问责条例》
第五条 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
第六条 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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