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精神病的鉴定是专业性的,只有具备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才有此权利。凡单位要求开具有关医疗鉴定方面的鉴定证明的,包括无精神病史,都要到正规医院开具。患者可以凭当时的病历本和本人单位、街道或公证处等处介绍信,介绍信中要说明开诊断证明书之目的,经门诊部审批同意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零六条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批准。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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