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纠纷案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标的额不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双方当事人同意简易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六条
争议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简易处理: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
标的额不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双方当事人同意简易处理的。
仲裁委员会决定简易处理的,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并应当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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