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法被判处罚金的,一般是到作出判决的缴纳。作出判决后,一般会开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罚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