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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在离婚时向对方索取经济赔偿?

来源:华佗小知识

离婚因以下情况之一而发生,无过错方可要求赔偿:1. 重婚(法律/事实上),2. 同居他人,3. 家庭暴力,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 存在其他重大过错。若对方无过错,则不能要求赔偿。如果因为以下情况之一而离婚的话,那么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反之,如果对方不存在过错,则不能要求赔偿:

1. 重婚。重婚有两种形式: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2. 与他人同居。

3. 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 存在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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