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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来源:华佗小知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

(四)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且难以治愈的;

(五)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难以共同生活的;

(六)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七)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因感情不和,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八)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九)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十)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十一)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只要是在我国内地,无论是超级大城市还是一些偏远山区,夫妻要是诉讼离婚,那么需要提供的证件其实都是差不多的。主要包括了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簿等等。至于其他的材料,往往是为了进行诉讼离婚,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而提供的。一般也是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准备提供这类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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