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可以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或存在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时,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或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分居满一年,也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需要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同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黄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时的户口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在离婚过程中,户口本是一项重要的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婚时通常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户口本是用于确认个人身份和婚姻状况的重要证明文件。离婚时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可以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性和准确性。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户口本应当是原件,并且需要提供完整的户口本页和婚姻信息页。在提供户口本时,还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信息泄露。离婚过程中,如果有特殊情况,如户口本丢失或无法提供,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并提供其他证明文件。确保在离婚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可以有效地推进离婚程序,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离婚过程中,户口本是一项重要的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婚时通常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户口本是确认个人身份和婚姻状况的重要证明文件。离婚时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可以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同时,需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信息泄露。确保按法律规定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可有效推进离婚程序,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