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以及公司非法扣减职工工资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非法扣减职工工资构成犯罪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意识和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及因果关系等。同时,文章强调了公司非法扣减工资对劳动者财产权和劳动用工关系的影响,以及违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事实。
法律分析
是否扣减员工工资属于犯罪行为?答案是否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指的是有支付能力的人,通过转移财产、逃匿或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等手段来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手段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或者有能力支付但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缴纳,仍不缴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提起公诉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公司非法扣减职工工资的构成要件根据规定,公司非法扣减职工工资构成犯罪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犯罪主体:一般主体依法登记的公司属于一般主体。
2。犯罪意识:故意
具体来说,符合下列条件的为故意:
(1)公司明确拒绝支付员工工资;
(2)公司虽不拒绝支付员工工资,但以不支付工资为借口,如非法定扣减工资或罚款。
3。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及因果关系:(1)以转移财产、逃逸、藏匿等手段逃避支付职工劳动报酬,或者能够支付但不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
(2)公司扣发员工工资数额较大,一般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间,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究。
(3)经有关部门责令公司支付的,如向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劳动监察大队、向公司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的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各级向公司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中,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的,将视为此种情形。具体来说,它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财产权,而且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违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扣减员工工资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具体来说,如果企业或个人故意拖欠或者少发工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非法扣减工资,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然而,如果企业或个人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工资扣减,例如根据员工绩效、业绩等因素进行合理的绩效奖金扣减,那么这种行为是合法的,不构成犯罪。
因此,对于非法扣减员工工资的行为,企业和个人应当合理合法地操作,避免涉及法律风险。同时,员工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如果发现自己的工资被非法扣减,可以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是否扣减员工工资属于犯罪行为?答案是否定的。公司非法扣减职工工资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意识和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及因果关系。犯罪主体一般主体依法登记的公司属于一般主体。犯罪意识故意,具体来说,符合下列条件的为故意:(1)公司明确拒绝支付员工工资;(2)公司虽不拒绝支付员工工资,但以不支付工资为借口,如非法定扣减工资或罚款。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及因果关系包括:(1)以转移财产、逃逸、藏匿等手段逃避支付职工劳动报酬,或者能够支付但不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2)公司扣发员工工资数额较大,一般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间,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究。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令第95号)同时废止。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