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除县级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一般受所在地领导、受上级厅、局指导。机关的最高部门是,指导全国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受所在地、上级机关双重领导。
法律依据:
《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三条 在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工作,是全国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在本级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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