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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该怎么处理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解析: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于另一方阻止探望的情况,您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2、一方如果存在不利于抚养子女情况的,您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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