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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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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需要先成立,而后才可能生效。合同成立一般来说有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即可,首先是由要约人向对方发出要约,表达他想与对方订立合同这个意思,如果对方收到要约后同意这个合同内容,就会回复发要约者,表达其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愿,这个回复的动作就是承诺,当承诺一到达发要约人,那么合同就成立了。当然,如果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律特别规定,还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方可成立。那么合同的成立了是不是就一定生效呢?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但不是所有成立的合同都生效的,实际上也有合同成立了,但是无效的情况。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依法成立的合同,同时还要满足没有上述条款列出的情形,合同才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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