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木小学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收缴工作及安全药品应急预案
黑木小学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手缴工作
及加强学校化学药品管理的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收缴工作,加强我校剧毒化学药品的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持刀伤害他人和剧毒化学药品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和学校的财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陆良县教育局三月十九日《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少数学校发生学生持刀伤害他人恶性案件的情况通报”的紧急通知》和3月20日[2008]44号陆良县公安局、陆良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管制刀具进校园”收缴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此项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成立黑木小学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李小七(校 长)
副组长:胡晓绍(教导主任) 张俊平(政教主任)
组 员:赏小存 杨家顺 刘石所 张 强
二、应急预案
1.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吸取教训。
2.课余时间充分发挥少先队纠察组的作用,并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和维护学生安全秩序,对外来人员进行详细询问、登记,对不明白身份的人员入校立即向派出所报告,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3.认真宣传,警钟长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强化监督,加强隐患整改。
4.协调配合派出所在校园内开展一次收藏“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然。
5.组织一次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树立是非观,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
6.安排专人专柜专锁管理化学物品,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建立实验登记,实验室必须通风透气,严格按正规步骤进行操作,建立化学物品使用应急预案,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7.禁止学校化学物品转借,与化学物品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造册登记,严加管理。
8.与看校人员签订节假日学校财产安全责任书,增强看校人员的防盗意识,发现财产及化学物品被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保护现场,请示上级部门协助调查处理。
活水乡黑木小学
2008年3月30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