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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云南省2011年优秀毕业生

来源:华佗小知识
关于评选云南省2011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研究生工作处: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1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云教学〔2011〕9号)的要求,现将我校评选云南省2011年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1年毕业研究生、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践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较高的道德素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考评总成绩在本班级前列;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在校期间,本科生至少获得两次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称号,研究生至少获得一次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称号。

(5)本科生外语须过CET四级,研究生须通过学位英语。

(6)在同等条件下,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云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省级“三好学生”称号,获省级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表彰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1、各教学单位、研究生工作处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毕业生,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各毕业班班主任组织各班学生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候选人,将经民主评议、各教学单位和研究生工作处党总支初审并公示后的推荐名单报学生工作处。

2、学生工作处审核汇总后,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后将无异议的毕业生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四、评选人数

请各教学单位、研究生工作处认真做好此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并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Excel文件)、《云南省2011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于2011年4月3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云南省2011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姓 名 生源地 所学专业 家庭详细地址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健康状况 入学时间 政治面貌 优 秀 事 迹 班 级 意 见 班主任(签名): 2011年4月28日 院 系 推 荐 意 : 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2011年4月29日 省 教 育 厅 意 见 学 校 审核 意 学校(公章): 见 2011年 月 日 (公章 ) 2011年 月 日 云南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制表 填表日期: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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