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管理之星”评选办法
为贯彻执行以“精细化管理”为中心的工作方向,推进公司管理团队的建设与发展, 增强管理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管理人员的先进模范作用。为树立身边典型,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个性化,公司决定开展每周“管理之星”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评选范围
管理之星评选,主要涉及管理工作,评选范围为:部门经理、部门主管、班组长、特殊岗位专员。
二、推荐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 完成《项目任务书》的任务,并完成本部门的任务指标;
(2) 管理工作有规范化,精细化,落实到管理责任,将自身岗位管理工作具体化,明确化的。或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推广作用的;
(3) 热爱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尊重服务对象,讲究服务质量;
(4) 能够出色完成本周工作的。
2、有以下情况的取消每周“管理之星”评选资格:
(1)周计划中有未完成的;
(2)日常行政监督检查有问题,在上周例会上点名的;
(3)关键事项未按时完成或者延后的;
(5)部门之间因沟通不畅而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6)工作拖沓,任务完成不及时的;
(7)电话、书面、当面、网络投诉和反应存在问题的;
(8)按周考勤,迟到、早退累计1次(含1次)以上,忘记签到无故不考勤累计2次(含2次)及以上。
三、推荐评选程序
1、督察员推荐提名
督察员根据日常工作,推荐优秀主管或经理。并将提名名单递交至计划物控部。
2、计划物控部初审
计划物控部按提名名单,审核工作完成量,保留符合标准的名单。
3、总经理批准
最终结果由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公布。
四、奖励机制
1、部门经理或主管获得每周“管理之星”,部门获得每人100元的活动经费,最高不超过500元;
2、部门经理或主管连续三个周获得每周“管理之星”,公司给予团队500元的活动经费。
3、部门经理或主管连续四个周获得每周“管理之星”,公司给予团队与总经理进餐的荣誉。
4、以上经费用于团队建设,要求各部门经理凭到财务报销。
五、职责分工
1、每周“管理之星”的整个评选由行政人事部监督;
2、各部门主管负责每周“管理之星”的初选和支撑材料的上报;
3、各部门主管、总经办、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初选结果的审核;
4、财务管理部负责现金发放,并建立相应发放台账;
六、工作要求
1、每周“管理之星”推荐评选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考核范围;评比情况成为各项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并在晋升或晋级中作为优先条件。
2、行政人事部做好每周“管理之星”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七、本办法自总经理批准日起生效。
行政人事部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