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工技能实践考试方案
一、考试工种:电焊工
二、考试时间:XXXX年XX月XX日上午9:00-11:30三、考试地点:烧焊作业地点
四、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分三场进行,8:15抽签分组五、实践操作内容及规则
1、考试内容:管板(骑座式)水平固定焊
1.1焊接方法:手工电弧焊
1.2焊件母材钢号:Q235A
1.3焊接尺寸如图1所示
1.4焊件坡口形式:单边V形
1.5焊接材料:E5015
Φ
1
图1
2、技术要求:
2.1单边V型坡口,单面焊双面成形。
2.2钝边高度与间隙自定。
2.3试件坡口两端不准引弧,使用统一发放的引弧板。
2.4焊件一经施焊不准变换位置。
2.5点固时允许反变形。
2.6电焊条为Φ2.5、Φ3.2,Φ4,自定
2.7时限为40分钟。(时限指引弧开始至最后交卷。提前10分钟领取焊件做焊前准备,焊前准备包括施焊前清理、装焊等。)
2.8焊接设备由更新车间准备;选手根据焊接内容自行准备工量具。
2.9本考题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到选手本人。
3、考试要求及规则
3.1参赛选手做好现场安全确认,正确穿戴劳保,严格按照电焊工岗位操作规程操作,做到文明生产。对违反规则不听劝阻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章出现重大事故者,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2所有参赛人员必须遵守比赛时间,提前20分钟持电焊工上岗证进入考场进行场次抽签,迟到15分钟视为弃权。
3.3、选手比赛过程中必须将通讯工具关闭,否则按作弊处理。
3.3选手试电流只能在专门统一发给的试板上进行,不准在夹具上试电流,否则按违反考场规则处理。
3.4比赛中不准使用电动工具,不准使用马孔、板凳等座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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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试件在施焊过程中(包括焊缝层间清理)均应在焊接支架上进行,不得再变换位置和方向,如遇清理焊缝使试件移位,应在监考人员监督下恢复原位,试件未焊完不准取下(不包括最后表面清理),不得在试件上作任何标记。
3.6施焊过程中,若试件焊废不予补发,但允许选手在比赛时间内自行手工修复,焊缝的正、反表面不准修复补焊。
3.7由于停电、设备故障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操作时,选手有权提出,由裁判长核实裁定。
3.8比赛过程中,选手可以休息、饮水、上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3.9比赛完毕,选手应认真清理试件表面的焊渣、飞溅,但不能破坏试件焊缝的原始变形,清理好的试件交监考人员检查,监考人员如发现选手对试件未清理干净,有权督促选手返工,清理好的试件由监考人员会同选手将试件交指定地点封号。
3.10参赛选手自认为已完成比赛内容,应清查工作地点并举手报告,经裁判同意后退出比赛场地。参赛选手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考试工作,监考人员通知限时一到,应立即停止。
3.11参赛选手应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比赛,不得损坏或拆卸比赛所提供的所有设施,若发现此类行为即取消该选手全部考试成绩。
3.12比赛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尊敬裁判,遵守考试制度,不得违反赛场纪律。否则,裁判人员有权制止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3.13除监考及有关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准进入实际操作现场,主考人员下令后开始操作并计时。
六、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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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配分及评分标准
项目 | 序号 | 考核技术要求 | 配分 | 评分标准 |
焊缝的外观质量 | 1 2 3 4 | 焊缝外形质量:焊缝的焊脚为(10±1)mm,凸度或凹度≤1.5mm; 焊缝咬边深度≤0.5mm,焊缝两侧咬边累计总长度≤30mm, 未焊透深度≤1.0mm,总长度≤15mm。 焊缝表面不允许有夹渣、气孔和焊瘤等缺陷 | 10 10 10 20 | 焊脚不符合尺寸扣3~5 分,凸凹度不符扣3~5 分; 焊缝两侧咬边累计总长度每5mm扣2 分,咬边深度>0.5mm 或累计长度>30mm 配分扣光。 未焊透累计总长度每5mm 扣4 分,未焊透深度>1.5mm 或累计总长度>15mm 此处配分扣光。 焊缝表面夹渣、气孔和焊瘤等任一缺陷,每处扣5 分,且气孔或夹渣的最大尺寸不超过1.5mm,焊瘤最大尺寸不超过5mm。 |
焊缝的表面状态 | | 焊缝的表面应是原始状态,不允许有修 磨,加工补焊等。焊缝表面不允许有裂 纹和未熔合 | 30 | 焊缝表面若有加工补焊、有裂纹和未熔合等任一缺陷,扣光此处全部配分; |
安全文明生产 | | 遵守考场纪律,按规程作业。 | 10 | 根据现场记录,视违反规定程度扣1~10 分。 |
时限 | | 焊接必须在考核时限内完成 | 10 | 超出考核时限≤5min 扣5 分;超出 时限≤10min扣10分;超出10min, 取消比赛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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