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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销售合同(6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城市房屋销售合同

  甲方(出卖人):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

  电话:_______

  就甲方出售、乙方受让甲方名下_______房屋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

  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_______,其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成交价格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采取一次性付款;

  或分期付款,具体付款时间:_______。

  第四条:房屋实际交付时间

  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房屋腾空,交付乙方占有使用。在此之前,乙方无权要求提前交房。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产权过户时间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同办理产权过户,具体方式如下: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的状况

  具体见附件。

  第七条: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的承担

  房产过户前的水、电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及物业费用等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由乙方承担。在房屋过户之前前往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业交接。

  第;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根据房管局的要求准备办理过户所需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如因甲方原因(房管局的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过户迟延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_天仍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或甲方违约不办理过户的,乙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总价款,并要求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的违约金;

  如因乙方原因(房管局的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过户迟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_天仍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或乙方违约不协助办理过户的,甲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约定日期腾房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交付房屋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_天,乙方有权要求腾房,行使房屋的所有权。

  如乙方未按约定方式交付房价总款(银行正常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房屋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_天仍未交付房价总款或拒绝交付的,甲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协议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第十条:定金条款

  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此定金在支付房价款时实际充抵。

  本协议共_______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办理过户时交房管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城市房屋销售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太原市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

  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

  第十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__份,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签约日期:

城市房屋销售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乙方所购房屋位置、名称、栋号、价格、面积

  1、房屋位置:____。

  2、房屋名称:____。

  3、该房为栋层____号,建筑面积约____。

  4、经双方协商认可该房以总价格元全价成交。

  5、甲方交付房屋定金____元。

  6、交房后余款元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该房屋建筑设计标准和配置、交房期限

  1、该房屋建筑设计标准和配置以施工图纸为准。

  2、砖混结构,外墙正面贴瓷砖。

  3、水、电装表到户,费用自理。

  4、铝合金窗或塑钢窗,均按中等以上档次配置,室内门留空洞,地面内墙为水泥拉平粉刷,主线安装到楼梯间。

  5、楼梯间双飞粉刷白,进门安装防盗门一个。

  6、楼道为不锈钢护栏。

  7、卫生间:现浇防漏水泥拉毛、墙壁水泥拉毛、主卫预留大便孔,预留进、排水管道。

  8、甲方无任何理由拖延交房日期。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约,扣除房价总款50%的违约金。

  2、如甲方房屋出现重卖,双倍赔偿乙方房屋款。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房屋销售合同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于__年___月__日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以下称“该合同”),并同意根据该合同之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补充该合同未尽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第____号将在____市区____路____号的____单元____层____号的商品房(以下称“该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该________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以附录________为标准。

  4.甲、乙双方同意按附录所列之该商品房售价及付款办法付款。对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据附录____之规定期限依时交付楼价款者,由滞付之日起计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须按该合同第____条向甲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之滞纳金。同时甲方还可以书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时支付楼价欠款及/或滞纳金,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而作中途退房处理并有权终止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知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机关备案后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楼价款由甲方按该合同第之规定扣除违约金及/或滞纳金,并于甲方将该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时,赔偿甲方因转售引致的损失后,退回乙方。转售如有盈余,则归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楼价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损失赔偿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之权利。

  6.乙方应于甲方发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方式付清楼价余款(若有)、滞纳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该合同及本协议下应缴的款项,并接受甲方移交锁匙;否则甲方将有权根据本协议第5条收取滞纳金及/或违约金并安排处理该商品房,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乙方并须向甲方负责因乙方逾期收搂而引致的任何损失及费用。收楼前如该商品房有未妥善之处,乙方不得藉此拒绝收楼。

  7.乙方缴清本协议第6条的款项后,应即办理领取该商品房锁匙的手续,甲方向乙方移交锁匙当天即视为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之日。如乙方于缴清该款项后十天内仍未办理该手续,视为乙方已实际收楼。

  8.在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后如该商品房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损毁或物业内部的设备、设施被破坏,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无须根据该合同所订定之日期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并可延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金及/或滞纳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误;

  (5)市配套设施及安装之延误;

  (6)部门延迟文件之批准;

  (7)图纸之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时的法规而引致的延误;

  (10)供水、供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设施。

  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预见的情况下,甲方须再度延期支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则须出示承建商有关文件及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据该合同或本协议之规定有权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该合同或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或经延期届满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须按该合同第_______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的滞纳金。但如果由该合同期限或依本协议第9条款经延期后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后,甲方仍未能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视为甲方违约。届时乙方有权在三十天内单方面以书面提出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备案。甲方应将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项、上述滞纳金及该合同第_______条规定的违约金在接获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但乙方将不得要求其他赔偿。如乙方在三十天内未以书面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则甲方每月应照以上方法,支付滞纳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权更改该商品房之图纸,如更改后该商品房面积不多于或不少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但该商品房售价则因面积多少而增减。如少于或多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可选择接受新面积,而售价亦因面积多少而增减或在收到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后七天内以书面提出取消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将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四天内将乙方所交楼价款无息追还(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甲方亦可以将该商品房另卖予别人。有关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建筑设计、装修规格以及设备均以房产执照载明为准。该商品房之图纸及规划如有更改,以有关部门批准之图纸及规划为标准,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异议。

  12.《房产执照》详列之面积与出售面积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负2%内时,互不补/退差价,超过正负2%之部分,甲、乙双方应当互相返补。

  13.甲方须根据该合同第五条款负责保修该商品房,但对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过失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或改动或在保修期满后出现的问题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保修之义务。如该商品房经乙方装修改变原状,甲方亦无须负保修之义务。

  14.乙方除按时缴付该合同及本协议规定之楼价款外,并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及在接收该商品房之前,按部门和甲方及大厦管理公司之要求缴清契税、交易费及管理费、保证金等应付之费用。

  15.乙方在接收该商品房后,须承担该商品房的一切风险及负责支付该商品房的一切税费及/或其他费用。

  16.乙方使用该商品房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乙方所购商品房只可作附录所列用途使用,并确认和遵守该大厦管理公约。乙方在使用期间未得该大厦的管理人及责制市有关的建设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

  (1)改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结构;

  (2)改变使用功能;

  (3)设置工场;

  (4)储存任何违禁品;

  共2页: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于__年___月__日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以下称该合同),并同意根据该合同之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

  (5)在该商品房内加建任何部分和上盖。

  如确需改变,乙方应取得设计之有关部门和房产管理之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且该商品房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因装修而影响该大厦的整体观瞻,甲方有权提议改变或终止乙方装修。因乙方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或结构而损害了他人利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所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担。

  17.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乙方或其承让人应按有关规定缴纳该商品房土地使用费及其他一切应缴之费用及税项。

  18.该商品房建成后乙方享有该商品房之房产权及相当于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占大厦总面积比例的土地使用权,该大厦除甲方已售出的房屋外全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保留以下绝对权利而不需得到乙方同意:

  (1)按的规定制定大厦管理公约,决定大厦管理人、管理费用的分摊及管理人的酬金;

  (2)将该大厦任何部分(除该商品房及其他已卖出的单位外)改变为该大厦之公共部分,及随时收回该部分归甲方所有;

  (3)将该大厦任何部分(除该商品房及其他已卖出的单位外)卖出或交还;

  (4)有权更改该大厦或其中任何部分之名称及编号,无须向业主负责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损失、费用或开支。

  19.乙方在转让该商品房时,应于有关转让文件签署之日起立即就使用变化情况以书面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未收到通知前乙方要负责该商品房应支付的管理费用)。

  20.该商品房于交付后,由甲方委托之公司负责及实行统一管理。乙方理解并同意由甲方拟订的该大厦之管理公约为该合同及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乙方必须在签署该合同及本协议之同时,与甲方签署该大厦之管理公约的承诺书。乙方的承让人必须签署该大厦管理公约之承诺书,同意无条件严格遵守所有该大厦管理公约之条款、规定及分担与管理该大厦有关的一切费用和税项而不得提出异议。

  21.乙方出租、转让、继承或抵押该商品房时,必须向房管部门办妥合法手续。出租、转让、继承及/或抵押合约中必须载明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抵押权人应当无条件接受大厦管理公约。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必须在和该大厦管理人签订该大厦之管理公约的承诺书后,方可占用该商品房。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向管理人签订承诺书之前的一切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及其承让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有关的法律及政令按时缴交应缴付的地税及其他市政通讯、水、电费用。同时乙方及其承让人于入住时必须偿还甲方代垫付之水、电力、煤气、电话等之开户费、按金、表费等支出。

  23.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以书面通知甲方。

  24.甲方根据该合同及/或本协议发出通知书予乙方(包括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根据其记录之乙方最后通讯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往乙方,在寄出48小时后,甲方可当作乙方已收到通知书处理。

  25.本协议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及诉讼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地方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7.本协议的附录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书写及印刷之文字均具同等效力。

  28.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直接向有管辖权之人民起诉。

  29.该合同及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机关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城市房屋销售合同

  甲方: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产权人: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单位:

  根据《民法典》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购房屋位置

  1、名称、栋号、价格、面积 、房屋位置: 。

  2、房屋名称: 。

  3、该房为 栋 层 号,建筑面积约 。

  4、经双方协商认可该房以总价格 元全价成交。

  5、甲方交付房屋定金 元。

  6、交房后余款 元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 该房屋建筑设计标准和配置

  1、交房期限、该房屋建筑设计标准和配置以施工图纸为准。

  2、砖混结构,外墙正面贴瓷砖。

  3、水、电装表到户,费用自理。

  4、铝合金窗或塑钢窗,均按中等以上档次配置,室内门留空洞,地面内墙为水泥拉平粉刷,主线安装到楼梯间。

  5、楼梯间双飞粉刷白,进门安装防盗门一个。

  6、楼道为不锈钢护栏。

  7、卫生间:现浇防漏水泥拉毛、墙壁水泥拉毛、主卫预留大便孔,预留进、排水管道。

  8、甲方无任何理由拖延交房日期。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约,扣除房价总款50%的违约金。

  2、如甲方房屋出现重卖,双倍赔偿乙方房屋款。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城市房屋销售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愿将坐_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以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产。

  二、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______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区人民起诉。

  八、其他约定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份,见证人各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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