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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行业员工劳动合同(5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销售行业员工劳动合同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就受聘于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事宜作如下声明:____________

  一、本人自愿作为公司的员工,从事派遣岗位服务工作。

  二、本人在此声明:本人已了解并同意遵守公司的《入职须知》、《退职须知》和《报销生育保险须知》、《申报工伤须知》、《办理退休须知》、《办理养社会保险转移须知》、《离职后申请失业金须知》等事项,并愿意执行。

  三、本人在此声明:本人向公司出示的、陈述的任何有关本人自身情况的说明都是真实的。本人自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学历、学位、技能、工作经历、家庭情况、婚姻状况、身体状况、社会保险情况等等。若本人就上述自身情形为不实陈述,则视为本人的欺诈行为,公司可以据此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本人的不实陈述给公司和自身造成的损害,由本人承担。

  四、本人在此声明:于本声明签署之日起,本人与任何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并且,本人受聘于公司不会违反本人对前雇主的任何竞业义务,公司不会因雇佣本人而引发任何诉讼。任何公司因雇佣本人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五、本人在此声明:本人对前雇主或其他任何单位不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本人承诺不将任何涉及第三方的商业秘密带入公司,并不在公司使用。任何因本人违反对第三方的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而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六、本人在此声明:在此之前,公司已向本人明确告知了派遣企业、工作岗位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职责,并出示了公司以及派遣企业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本人清楚公司将根据情况不时更新这些规章制度,本人表示将对其予以严格遵守。特别强调,本人理解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本人将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七、本人在此声明:在公司和派遣企业工作期间,不得存在以下违反职业信用的行为:未满约定的服务期限提出辞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辞职但未办理工作交接;违反工作纪律被甲方辞退或开除;借派遣企业未还;侵占派遣企业财产;约定违约金未付;约定赔偿金未付;违反公司和派遣企业保密规定,泄露秘密;利用工作之便侵占派遣企业财物。

  声明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年,合同期自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派遣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____________用工单位)从事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具体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任职标准等,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说明书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同意甲方和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本企业规章制度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和用工单位可以根据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的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用工单位可以根据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

  第四条 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用工单位规定的假期休息的权利。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加班的,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给予相应的报酬或安排补休,具体按照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和用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劳动安全规定和操作规范,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和用工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按月按时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具体标准按照用工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甲方可以根据用工单位的业绩、规章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甲、乙双方对劳动报酬另有约定的,通过专项协议明确。

  第十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照国家、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规章制度约定

  第十三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及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及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和用工单位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企业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用工单位可以依法根据国家、上级主管单位有关规定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八、保密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和用工单位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重要业务统计指标、核心技术和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在合同期内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内,在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参与、兼职的工作事先书面告知甲方。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按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 乙方参加由甲方和用工单位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的专业技术培训,应与甲方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九条 任何与双方劳动关系有关的文件,甲方在不能当面送达的情况下,依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地址寄出,均视为履行了书面通知义务,当乙方住址变更后,应当在七日内将新地址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书面通知甲方,造成甲方的通知无法送达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本合同订立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的各类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协议内容为准。各类协议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内容:____________岗位说明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协议书、培训服务期协议书、转岗通知书和绩效协议等。

  第二十一条 乙方同意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应按照用工单位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甲方在乙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按照规定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没有规定的,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合同期内,所有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符的,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乙方和用工单位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并于实际用工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名)

销售行业员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现居住地址:

  家庭电话:手机:

  合同起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简易劳动合同书。

  一、合同订立条件

  第一条乙方保证符合甲方如下录用条件:

  (1)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经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合同范本《简易劳动合同书》。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四条合同期限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门从事______岗位工作。

  第六条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

  第七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销售行业员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求职者)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订立下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共___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 个月。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本条(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25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公示。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三)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

  第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拟订。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修订。

  (六)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拟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第1款拟订。

  (八)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第2款拟订。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拟订。

  (十一)甲乙双方应提前 30 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注:实际工作要严禁合同期满后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以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十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10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亦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拟定。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一)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注:本条(一)主要针对招聘中员工欺诈(包括假学历、双重劳动关系等)的问题做出约定。可考虑在后面损害赔偿条款约定欺诈员工对应的赔偿责任。本条(二)主要针对先签劳动合同后到岗用工的情形,若劳动者不以约到岗,签订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置的问题做出约定。

  第十条 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一)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二)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的 %的部分(或规定:按照与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的下一等级的差额部分。);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二)约定,应按照本条(二)中约定的第1项目中的招收录用费用和第2项。

  注:对本条(二)(三)(四)而言,在于约束劳动者的责任,以保证公司人力资源公司的顺利开展和应对各种情况的法律后果。

  (五)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就劳动合同未尽事项进行约定,但所约定内容不得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乙方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不一致时(视为后者外派到前者进行工作),乙方同时适用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的规章制度和决定,两者有冲突的,优先适用前者。

  注:本条款解决的是异地工作人员(“外派”人员)规章制度适用的问题。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三)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四)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来自:)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双方另行签订《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合同》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一)劳动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三)本合同共有__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销售行业员工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

  第三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 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 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

  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每月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即销售提成)。

  第十五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二十一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 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

  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 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 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 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 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 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十、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一、 其他规定

  第三十七条 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 册、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有约束力。

  第三十 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第四十条 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行业员工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十二、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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